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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出口的货物没向海外发货也会构成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5-02-14 10:38:10     浏览:129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向缅甸出口一批氯化铵时为了节约时间,就报成了别的品名,这批货申报完没多久而且还没发出去,海关就来抓人,请问这也算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根据现有规定,出口氯化铵到缅甸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贵司以伪报品名方式出口已构成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另外,虽然贵司没有向海外发货,但已完成了报关的动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实施完毕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结合上述规定,贵司完成申报的动作可被评价为法律上的犯罪既遂。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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