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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无人机产品,货代虚假申报,货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5-07-02 17:40:01     浏览:172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此前一直委托货代出口无人机的传感器等设备,近期货代突然联系我,说是之前一直是虚假申报出口的,可能会面临海关调查。请问货代虚报出口,我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对于一般的自由进出口货物,如果货代隐瞒贵司、以虚报品名或税则号列方式出口,在不影响国家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秩序的情况下,贵司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部分无人机相关物项可能会有管制要求,如果贵司出口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则意味其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货代虚报品名的方式已妨害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管理秩序,很可能被评价为走私行为。如果贵司在未办理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出口,则可能会被海关以《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贵司明知货物应当办理出口许可证件而未办理,放任货代以虚报品名方式出口,那么,贵司还可能面临被定性为走私共犯的法律风险。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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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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