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3-07-30 08:40:56  浏览:1527次
    问:您好。我司进出口业务已开展一年多,但是对于出口退税还没有了解,请问如果我们要申办出口退税的话,在什么情况下海关才会签发证明联呢?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下列出口货物免、抵、退,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修理修配境外货物的维修物品及其劳务费用;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供给外轮、远洋国轮等国际航行运输工具收取外汇的货物;4.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5.企业在国内采购运往境外作为境外投资的货物;6.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凭商务部“援外任务批件或函”一般贸易出口的货物;7.国家经贸委下达计划内出口的原油;8.软件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9.出口民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器材;10.出口新造集装箱,生产企业按规定运抵海关指定场所;11.出口样品、展品,在境外销售并收汇; 12.进料加工出口货物;13.出境免税店经销国产品试行退税。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