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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4-07-22 08:38:15  浏览:627次
    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因参与走私普通货物已于月初被海关刑事拘留,现在他经律师会见了解到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别,他成立了一家公司,不知是否能够作为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请问构成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条件是什么?谢谢。

    答: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具备下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1)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走私犯罪,即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决定、同意;(2)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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