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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迪拜寄奢侈品手袋回国需要缴税吗?
    发布时间:2015-01-20 08:31:53  浏览:2725次
    问:您好。从迪拜买了几个奢侈品手袋送人,快递回国后,朋友接到电话说要去交税,请问有法律依据吗?还是说是诈骗电话,谢谢!

    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第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所以,你说的手袋货值如超出1000元人民币,是需要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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