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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清货款前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的约定是否影响成交价格?
    发布时间:2018-07-27 11:04:36  浏览:2535次

    问题描述:我司从香港进口一台大型设备,由于货款金额较大,我们在谈判时约定账期为6个月,分三笔支付。合同约定,在付清货款之前卖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前几天海关来我司进行例行稽查发现我们这个合同约定,认为卖方对我司进口的货物进行了限制,需要研究是否影响了成交价格。我们认为虽然在未付清货款之前,卖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但我司是按全额货款向海关申报的,所以不应该认定为属于影响成交价格的限制?


    中国海关律师网:海关完税价格意义上的“销售行为”应当导致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使用是否受制于卖方是判断货物的所有权是否完整转移的重要条件。但是,并非所有的限制包括本案双方约定的“在付清货款之前卖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就必然影响货物的成交价格。本案只是付款方式的特殊安排,你司已经向海关申报了全额货款,这表明所有权保留条款没有影响成交价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影响成交价格的“限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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