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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国家地区之外的冻品禁止进口吗?
    发布时间:2018-09-14 09:22:06  浏览:4010次

    问题描述:您好,朋友因为运输冻品被查。主要是一些冻猪肉、冻猪蹄、冻鸡翼等。现在办案警察说这些产品来自《输华肉类产品名单》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所以属于禁止进口货物,要按走私禁止进口货物来办理。可以我看了一下报关手册,这些产品不是禁止进口的呀?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所述情况,以检验检疫程序性规定来认定进口货物的贸易管理属性是错误的。判断进口货物是否属于禁止进口货物,必须根据依法发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来判断。关于输华肉类产品在进口前必须履行的检验检疫方面的程序性规定,以及不履行相关程序不得进口肉类产品,是针对具体国家、地区具体企业的程序性要求,不能等同于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延伸阅读:

    “第十八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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