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在中越边境租了几个仓库,平时就是替人提供仓储服务,最近某海关缉私局把我朋友带走了,说是放在他仓库的冷冻海产品是走私货,其实我朋友只是隐约感觉到这些货有问题,请问这样替走私进来的海产品提供了仓储服务也会涉嫌很严重的走私犯罪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因此,如果您朋友明知是走私货仍提供仓储服务的,且偷逃税额达到《刑法》规定的起刑点,会涉嫌走私犯罪的共犯,至于是否会涉嫌很严重的走私犯罪,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涉嫌的偷逃税额数额、是否有其他的加重处罚的情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