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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9-02-17 21:09:26  浏览:3547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从事外贸综合服务,想在代理出口后一并代理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请问要满足什么条件?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规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国内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事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商务部等部门规定的综服企业定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二)企业内部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该规定同时对生产企业也有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让由综服企业代办退税:(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二)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三)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四)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五)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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