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去年我司进口的货物被海关扣了,后被鉴定为是限制性进口的货物,是需要许可证进口的,海关还说我司税号申报有问题,但我司是第一次进口,都不知道这种情况,请问我司会被认定为走私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判断一行为是否是走私,需分析其主观上是否有走私的故意,客观上是否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税号申报错误影响许可证管理的,并不一定是走私,也有可能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因此,需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延伸阅读: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