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以加工贸易形式进口了几批料件半成品衣服,要进行加工包括缝纫、贴标、熨烫、包装等,再出口,后来经海关核查发现有一些是旧的衣物,海关立案对我司进行处罚,处罚我们认了,但是还责令我司退运出境外,请问责令企业退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废旧的衣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货物,企业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运输、携带、邮寄进境,否则将面临海关调查,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可能刑事立案。
延伸阅读:
“第二十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