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公司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发现有一票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知去向,问客户公司要的时候,客户表示已经开具过了,并给我们看了他们的留存联。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延伸阅读:
“八、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