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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开庭是可否只有一名检察官参加?
    发布时间:2019-04-16 10:59:50  浏览:1615次

    问题描述:家属涉及一起走私废物案件,现在开庭刚结束,当时庭上有三个法官,但是只有一名检察官,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程序违规?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的相关规定,公诉人应当由检察长、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一人至数人担任,并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所以除简易程序外,应为检察院一人或多名及书记员参与庭审。

     

    延伸阅读:

     

    “第四百二十六条 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应当由检察长、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一人至数人担任,并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可以不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发释字[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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