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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第三次走私要以走私罪论处”中的时间起止点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19-04-17 12:19:54  浏览:1876次

    问题描述:亲戚当水客被抓,据说一年内三年走私的,就算价值很小也要作为走私罪处理。请问这个一年的起止时间是以什么为标准?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罪。“一年内”,以因走私第一次受到行政处罚的生效之日与又走私行为实施之日的时间间隔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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