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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快递物品进境海关如何征税的?
    发布时间:2019-05-05 15:10:21  浏览:8958次

    问题描述:您好,本人在一家跨境店铺购买了几个防晒和几瓶洗发水,用的是贝海国际物流邮寄,进境后海关要求交税100多元,请问海关对于个人邮递物品的征税是如何规定的,不是有免税额度一说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简要回复如下:一、关于个人邮递物品免税额度: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关于邮递物品进境限额: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您邮递的物品应当是超出了免税的额度,属于海关征税的范围,因此海关按规定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延伸阅读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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