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从境内采购精炼铜带,该货物对应的商品编码出口税率为30%,但同时该商品编码的2019年出口暂定税率为“0”,是否可以开展出境加工业务?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须同时满足(一)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二)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三)不涉及国家应征出口关税货物。货物的出口暂定税率为“0”,应当认为满足第三项“不涉及国家应征出口关税货物”的规定。
延伸阅读:
“二、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
(二)不涉及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
(三)不涉及国家应征出口关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