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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2000年第16号 对原产于韩国的手持等暂停接受进境报检
    发布时间:2000-06-22 06:00:00  来源:  浏览:1970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自2000年6月7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手持(包括车载)无线电话机(海关税号85252022)和初级形状聚乙烯(海关税号39011000、39012000、39013000、39019010、39019090)暂停接受进境报检。
     特此公告。

                             二000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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