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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对韩国出口蘑菇菌丝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国检动函(2000)435号
    发布时间:2000-06-22 06:00:00  来源:  浏览:2296次

    关于做好对韩国出口蘑菇菌丝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国检动函(2000)43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日,韩国农林部国立植物检疫局来函通知:从2000年9月1日起,将对进境蘑菇菌丝实施植物检疫,所有进境的蘑菇菌丝必须带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否则将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请各局按上述要求做好对韩国出口蘑菇菌丝(商品编码06029010 P/Q)的植物检疫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八月八日
    chl_3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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