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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6]93号)
发布时间:2006-06-28 06:00:00 来源: 浏览:1881次
海关总署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6年3月3日 署税发[2006]93号)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详见附件1),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丰富我国动植物资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农林业,经国务院批准,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 (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下简称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将上文随文转发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税进口种源的品种、数量每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核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免税品种和数量签发进口种用审批表。
其中,与农、林业生产和科研密切相关的进口种源,应分别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种用)进口许可表》、《国家林业局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表》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2、3、4、5)。军队、武警、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警用工作犬分别由相关进口单位出具《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详见附件6、 7、8)。
免税进口种源数量只限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结转。
二、货物进口前,进口单位应持凭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表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经审核符合免税范围的,主管地海关应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征免性质代码“898”)。进口地海关验凭主管地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予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种源进入国内市场后,海关不再进行后续监管。
四、每年上半年、年终结束后的15日内,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进口种犬单位需将进口审批情况汇总后制表(附电子数据),报海关总署关税司和财政部关税司备案。
五、对本通知下达前已按《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底到期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进口货物凭保放行的通知》(署税发[2005]483号)规定办理担保放行手续的进口种源,准予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免税和退保结案手续。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样式)
3.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种用)进口许可表(样式)
4.国家林业局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表(样式)
5.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样式)(略)
6.军队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
7.武警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
8.公安部进口种犬审批函(样式)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审批编号:20( )
┌────────┬───────────────────────────────────┐
│ 申请单位 │ │
├────────┼───────────────────────────────────┤
│ 地 址 │ │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进(出)口口岸│ │
├────────┼───────┴───────┴───────┼──────┼────┤
│进(出)口代理单位│ │出(进)口国家│ │
├────────┴───────────────┬───┬───┼──────┼────┤
│ 物种(品种)名称 │ 类别│ 单位│ 数量 │ 备注│
├────────┬───────────────┤ │ │ │ │
│ 中文名称 │拉丁学名或英文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外汇额 │ │人民币│ │
│ (美元) │ │ (元)│ │
├────────┴───────────────┼───┴───────────────┤
│业务主管部门 │审批机关 │
│ │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 年 月 日(盖章) │ 年 月 日(盖章) │
├────────────────────────┴───────────────────┤
│备注: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附件3: ┌──┐
│式样│
└──┘
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种用)进口许可表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编号:
┌───────┬───────────────────────────────┐
│ 申请单位 │ │
├───────┼───────────────────────────────┤
│ 地 址 │ │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 进口口岸│ │
├───────┼─────┴──────┴───────┼─────┼────┤
│ 进口代理单位│ │ 出口国家│ │
├───────┴────────────┬───┬───┼─────┼────┤
│ 物种(品种)名称 │ 类别│ 单位│ 数量 │ 备注 │
├───────┬────────────┤ │ │ │ │
│ 中文名称 │ 学名或英文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外汇额 │ │人民币│ │
│ (美元) │ │ (元)│ │
├───────┴────────────┴───┴──────────────┤
│国家林业局意见 │
│ │
│ │
│ 年 月 日(盖章)│
├───────────────────────────────────────┤
│备注: │
│ │
└───────────────────────────────────────┘
国家林业局印制 No.
附件4:
┌──┐
│式样│
国家林业局从境外引进林木种质资源许可表 └──┘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编号:林场许准GRI200
┌───────┬────────────────────┬───────┬─────┐
│申请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 │
├───────┼────────────────────┴───────┴─────┤
│单位(个人)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入境口岸 │ │
├───────┼─────┴───┴─────┼────────┼─────────┤
│ 引进国家 │ │引进单位(个人) │ │
├───────┼───────────────┴────────┴─────────┤
│ 引进用途 │ │
├───────┼──────────────────────────────────┤
│ 引进代理商 │ │
├────┬──┴───┬───┬───┬─────┬──┬─────┬───┬───┤
│ │1.树(品)种 │ │学名 │ │数量│ │单位 │ │
│ ├────┬─┴───┴───┴─────┴──┴─────┴───┴───┤
│ │采集地点│ │
│ ├────┼────────────────────────────────┤
│ 申请│栽植地点│ │
│ 向境│ ├────────────────────────────────┤
│ 外提│ │ │
│ 供林├────┴─┬───┬───┬─────┬──┬─────┬───┬───┤
│ 木种│2.树(品)种 │ │学名 │ │数量│ │单位 │ │
│ 质资├────┬─┴───┴───┴─────┴──┴─────┴───┴───┤
│ 源 │采集地点│ │
│ ├────┼────────────────────────────────┤
│ │栽植地点│ │
│ │ ├────────────────────────────────┤
│ │ │ │
│ ├────┴─┬───┬───┬─────┬──┬─────┬───┬───┤
│ │3.树(品)种 │ │学名 │ │数量│ │单位 │ │
│ ├────┬─┴───┴───┴─────┴──┴─────┴───┴───┤
│ │采集地点│ │
│ ├────┼────────────────────────────────┤
│ │栽植地点│ │
│ │ ├────────────────────────────────┤
│ │ │ │
├────┴──┬─┴───────────┬────────┬───────────┤
│ 总外汇额 │ │ 人民币(元) │ │
├───────┴─────────────┴────────┴───────────┤
│国家林业局意见 │
│ │
│ │
│ 年 月 日(章)│
├──────────────────────────────────────────┤
│备注 │
│ │
└──────────────────────────────────────────┘
附件6: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
([200 ]参务函字第000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
进出口种犬种马审批专用章
二00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用
武司(进)[20××]××号
关于商请办理进口种犬入关免税的函
北京海关: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我部将从德国购买××条种犬,用于繁殖、培育警犬,拟于×月×日前空运入境,特商请贵关给予办理入关免税有关手续为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
二00×年×月×日
附件8:
样本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申请办理引进种犬免税手续的函
公刑[200__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根据署税发[200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规定,200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公安厅(局)从_______________购买种犬_____________条,符合免税条件,请予办理免税手续为感。
特此证明。
公安部第五局(印)
二00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标签:
海关
关总
总署
署关
关于
于十
十一
一五
五期
期间
间进
进口
口种
种子
子苗
苗种
种畜
畜禽
禽鱼
鱼种
种苗
苗和
和种
种用
用野
野生
生动
动植
植物
物种
种源
源税
税收
收问
问题
题的
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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