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7号【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9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29日【法律类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加快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创新升级,促进综保区保税研发业态发展,现就综保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保......
日期:2019-01-29 00:00:00 阅读:3722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