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老婆帮人带水货,去年12月份有两次带化妆品入境被海关以走私行为行政处罚,上周她帮人带美金出境又被抓到。如果这次也被定走私,那么根据刑法是不是要入罪了?谢谢。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中的“一年内”,以因走私第一次受到行政处罚的生效之日与“又走私......
日期:2017-06-20 09:46:06 阅读:154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