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所废止。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枪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0号 2001年11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近年来,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和持仿真枪作案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社会问题。为准确认定仿真枪,及时查处仿真枪案件,现就仿真枪认定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外型、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
日期:2001-06-23 06:00:00 阅读:3318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