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石英”12票共计7961.006千克,申报价格共计CIF822127.38美元,申报商品编号2506100000,对应关税税率1%;当事人于2022年1月4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熔融石英”26票共计16778.06千克,申报价格共计CIF1715643.65美元,申报商品编号7020001390,对应关税税率10%。经查,上述38票货物实际均为熔融石英玻璃,应归入商品编号7001001000,对应关税税率12%。经核定,上述货物的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1204182.23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915300.49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4-05-06 13:44:02 阅读:73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