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2号【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4日【实施日期】2019年04月24日【法律类别】农产品【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第四十六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登记有效期3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日期:2019-04-24 10:56:00 阅读:2937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