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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进口货物海关送检化验后认为我们应该归入另一编码,我们不认同化验结果,化验结果是化验中心出的,海关据此要我们改编码并补税,现在想要申请复议,请问是向化验中心提出还是向要我们补税的海关?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你所述情况,应向作出具体征税行为的海关提出复议。具体征税行为所涉及的化验行为,由复议机关组织审查。...
日期:2017-11-01 15:24:46   阅读:138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化验结果  /  鉴定结论  /  异议  /  复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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