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被海关稽查,后认定我司的税务有问题,但我们确实都是每年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来做过审计的,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另请会计师事务所进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具备会计、税务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机构,就相关问题作出专业结论,经海关认可后可以作为稽查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被稽查人委托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稽查的参考依据。...
日期:2017-01-04 10:07:11 阅读:1985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