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采用报自报自缴方式申报进口一批货物,货物早已放行并且我们也已经完成提货。现在整理资料的时候发现申报有误,为了防止以后被海关查,我们想主动向海关报告,请问这样会不会被处罚,万一被移交缉私如何应对和免罚?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自报自缴通关情况下,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
日期:2017-08-04 10:15:39 阅读:2454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