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姐开了一个报关行,公司很小,涉嫌包税走私,我姐被抓了,员工都已经走了,没有人当诉讼代表人,所以检察院没有起诉公司,以单位犯罪只起诉我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缉私局当时冻结了公司100多万存款,法院则以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既然公司没有起诉,法院没收公司的财产有依据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被告单位没有合适人选......
日期:2016-09-05 09:56:19 阅读:128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