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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您好,我司因没有及时缴纳一项海关税款,这个税款我们本来就对海关征收有异议,现在海关从我司账户中扣了抵税,请问对于海关这种强制措施我司能否直接起诉?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税收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均不属于与海关的纳税争议,对于税收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不用先经行政复议再起诉,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延伸阅读:“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
日期:2018-06-14 11:58:30   阅读:324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问:您好,我司在进口申报一批工艺品时海关将商品编码改成了另外一个编码,导致税率提高,我们对此不服,想直接起诉到法院,请问是否可以?谢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商品归类行政争议,适用复议前置程序,即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日期:2017-03-15 10:11:44   阅读:158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海关归类  /  不服  /  直接  /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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