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加工贸易合同手册C1在执行期间短少保税料件POM塑胶粒/聚甲醛原色(备案序号24)21221千克,合同手册C2在执行期间溢出保税料件POM塑胶粒/聚甲醛(备案序号4)45025千克,两个税料件都是塑胶粒,请问一下如果被海关稽查发现能不能互相抵扣数量之后只对多出部分罚款?答:海关对加工贸易合同手册分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短少的保税料件可以处罚款并要......
日期:2017-06-28 09:33:13 阅读:2215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