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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走私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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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生效走私案判决或裁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启动申诉再审程序吗?
问:您好,我司因为擅自走私被海关认定为走私,法院判决有罪,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司认为是冤枉的,根本不可能构成走私,想通过检察院申诉,请问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启动申诉再审程序?谢谢。答: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复查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并以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程序。延伸阅读:“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任务,是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
日期:2017-12-19 10:27:29 阅读:153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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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走私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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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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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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