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字号】银发〔2014〕359号【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5日【法律类别】对外贸易综合【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
日期:2014-12-15 00:00:00 阅读:3270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