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项下冷却风扇等,共计36项货物,其中第28项申报品名为触摸屏,商品编号为8531200000(增值税率:13%),申报数量40个,申报FOB价格8629.2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应为8524110000(进口关税率:5%,增值税率:13%),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另,当事人自2020年7月至今,以8531200000商品编号还进口过11票同品类触摸屏489个,总价129986.68美元。经查,实际商品编号应为9013803010(2020-2021年)、8524110000(2022年)。经计核,当事人申报不实,漏缴税款共计50477.29元。...
日期:2023-05-24 20:35:29 阅读:27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