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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文字号】财关税〔2019〕7号【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1日【实施日期】2019年02月11日【法律类别】减免税【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
日期:2019-02-11 14:34:00   阅读:2565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财政部  /  海关总署  /  税务总局  /  2019年  /  种子种源  /  免税进口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6号【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1日【实施日期】2019年02月01日【法律类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现将......
日期:2019-01-31 00:00:00   阅读:3140次   所属:海关法库
【发布部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文字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8年第158号【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01日【法律类别】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
日期:2018-11-27 00:00:00   阅读:4296次   所属:海关法库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文字号】财关税〔2018〕42号【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4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法律类别】减免税【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日期:2018-11-14 00:00:00   阅读:3496次   所属:海关法库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文字号】财关税〔2018〕21号【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7日【实施日期】2018年07月01日【法律类别】运输工具监管【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海关总署: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的实施,现将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船籍国(地区)清单(见附件)印送你署。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关于印送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国家(地区)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1〕92号)和......
日期:2018-06-27 23:27:00   阅读:2243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财政部  /  船舶吨税  /  优惠税率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文字号】财关税﹝2018﹞4号【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实施日期】2018年03月29日【法律类别】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促进口岸进境免税店健康发展......
日期:2018-03-29 00:00:00   阅读:3071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财政部  /  口岸进境  /  免税店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业部2018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以及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见附件1、2、3)。请按照《财政部......
日期:2018-03-15 15:05:00   阅读:2457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财政部  /  2018年  /  种子种源  /  免税进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决定对......
日期:2017-12-22 00:00:00   阅读:3007次   所属:海关法库
【发布部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2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2日【实施日期】2017年12月22日【法律类别】海关税【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现对《财政......
日期:2017-12-22 00:00:00   阅读:2342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财政部  /  天然气  /  进口税收  /  优惠政策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业部2017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以及国家林业局2017年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见附件1、2、3)。请按照《财政部 海......
日期:2017-07-21 00:00:00   阅读:2288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财政部  /  2017年  /  种子种源  /  免税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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