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212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第一......
日期:2017-12-08 15:51:00 阅读:7847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