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02月01日【法律类别】运输工具监管【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发布,并经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
日期:2017-12-20 00:00:00 阅读:4641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