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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您好,听朋友说现在海关为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服务,将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通关,请问一个适用于哪些类别的企业模式?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的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遇下列情形之一,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向海关提出预约通关申请:1.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危险货物;2.鲜活、冷冻、易变质腐烂的需紧急通关的货物;3.其他经海......
日期:2018-09-18 10:13:41   阅读:1456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预约通关  /  互联网  /  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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