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作为境内收货人向深圳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申报品名为氧化锌粉,申报重量75,000千克,申报总价37 , 5 0 0 美 元 , 申 报 商 品 编 码 3 8 2 4 9 9 9 9 . 8 0 。2018年11月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出具《鉴别报告》,鉴定上述货物属于我国目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口属于禁......
日期:2019-05-22 15:08:27 阅读:318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