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0号【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3日【实施日期】2018年11月15日【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便利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物品的铁路列车进出境,加强海关对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以下简称《运输工具办法》)及《......
日期:2018-11-03 15:21:00 阅读:3057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