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非加工贸易的相关资料
1条数据
问:我司是一般贸易进出口企业,现在也开始做加工贸易业务,最近进了一批加工贸易原料回来,请问一下,这些货物都是一样的,可以一起存放吗?这样便于企业管理。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条219号)第十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日期:2017-06-16 13:13:22   阅读:1877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加工贸易  /  货物  /  非加工贸易  /  管理
1/1页  共1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