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2号【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4日【实施日期】2019年05月14日【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
日期:2019-05-14 15:17:00 阅读:2756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