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某出口企业的业务员,经常听财务上说“免、抵、退”, 而不是简单地讲“出口退税”,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到底免什么、抵什么、退什么?
答:根据
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管理办法(1997.2.25发布),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换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