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因为低报价格走私,老板和会计被抓了。现在海关计算的逃税额是29万元,但我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并没有规定多少金额会构成犯罪,也没有多少金额判多久。这法院用什么依据定罪量刑?
答: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1]163号),《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案件时,可参照适用修正前的刑法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0]30号)规定的数额标准。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