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出口一个柜的运动鞋,疑似侵犯了国内某名牌的商标权。海关通知了权利人,权利人已经申请扣货。现在海关提示如果要放货,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请问我们如何才能取得权利人的同意呢?律师可以帮我们处理吗?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故此,可以通过律师与权利人谈判以达成和解,请权利人撤回扣留申请。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