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一年前,我司在国外订做了一批首饰品,发货后才发现贴错了标签。这样导致包装标签与饰品上的logo不一致,为了避免进口时海关为难,所以我们自己不得不花钱在境外重新包装,为此我司花了一笔费用。上周海关来例行稽查发现我们有这一笔对外付费,认为我司可能少交了税款。我司一向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过中国的任何法律。外国老板有点担心。请问所述包装费用应不应该计入完税价格计税?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但个案而言,因更加具体地分析整个事件经过,以便找出对贵司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