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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是烤箱的不锈钢支架海关归类不同正常吗?
    发布时间:2013-08-23 08:37:03  浏览:979次
    问:您好。我司生产的家用电器配件出口,其中有两种烤箱支架,一种用于电烤箱,一种用于户外烤箱(非电热),但材料是一样的,外观区别也不大,报关行都按85169090报了,但海关要求我们分别报,说户外烤箱支架的商品编码不对,但又不说应该是什么,请教应该怎么归类?谢谢。

    答: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关于品目8516和品目7321的注释内容,非电热的家用器具零件归入品目7321,电热家用器具零件归入品目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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