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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成立条件?
    发布时间:2014-07-18 08:37:54  浏览:750次
    问: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时,处罚要轻很多,请问认定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成立条件是?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具备下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1)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走私犯罪,即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决定、同意;(2)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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