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应由最终用户提出申请。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应由具备从事翻新业务资质的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进口单位所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应当与其经营范围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