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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定居旅客携带运进的家具在当事人再次出境定居可以转让吗?
    发布时间:2015-08-20 11:25:08  浏览:803次
    问:因工作关系,我司一新加坡员工来广东工作,当时带了大量的高档木家具过来。工作一年后,现在他因私人原因需要去美国定居,所以他想将自己当时带来的东西处理掉,请问如果当时是免税进来的现在需要补税吗?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进境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二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安家物品应复运出境,或向海关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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