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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需分开存放与管理吗?
    发布时间:2016-03-21 09:43:16  浏览:1649次
    问:我司是一般贸易进出口企业,现在也开始做加工贸易业务,最近进了一批加工贸易原料布回来,因专用仓库较小,请问一下可以与一般贸易进口的原料一起存放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条219号)第十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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